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精神,现将《江苏省溧阳监狱新增1台车辆安全检查用加速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验收内容
江苏省溧阳监狱位于江苏省溧阳市社渚镇南侧约5km。本次验收内容为新增的1台车辆安全检查用加速器(最高能量3.0MeV)。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次验收项目环评文件于2020年12月31日取得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常环核审[2020]64号)。新增的1台车辆安全检查用加速器配套的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自2021年1月开始陆续建设,并于2021年6月完成全部建设,随后开展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工作,因疫情和项目整改等因素,公司最终于2022年1月4日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为苏环辐证[D0538],种类和范围为使用II类射线装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本次验收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与环评一致,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江苏省溧阳监狱新增1台车辆安全检查用加速器项目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措施,经现场监测和检查:
1.辐射工作场所屏蔽措施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周围辐射环境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2.经估算,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年有效剂量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对人员剂量限值要求及本项目管理目标值要求。
3.新增的1台车辆安全检查用加速器安装了有效的门机联锁装置和工作状态指示灯、警灯、警铃、剂量监控系统以及电离辐射警示标志,控制台设置有急停按钮和钥匙开关、视频监控系统和对讲装置。本项目辐射安全管理措施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4.现场辐射工作人员均已通过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并开展了个人剂量检测。公司已配置了1台辐射巡测仪和2台个人剂量报警仪。
5.公司已成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并制定了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辐射工作人员建立了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四.验收结论
江苏省溧阳监狱新增1台车辆安全检查用加速器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满足辐射防护与安全的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征求公众意见相关事项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情况于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7月8日在验收监测单位网站上公示,有效期为二十个工作日。由于涉及敏感信息,验收报告公众须向建设单位申请后,由建设单位提供。公众可在有效期内将意见、建议反馈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
建设单位:江苏省溧阳监狱
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社渚镇
联系电话:0519-87589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