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精神,现将《常熟金陵海虞110kV变电站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验收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常熟市海虞镇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海平路31号企业厂区内,验收内容为:建设110kV变电站(户外型),新建主变2台,容量为1×45MVA+1×25MVA;另有1台110kV高压启动备用变压器,容量18MVA。拆除现有两台主变及一台高备变和配电装置等。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开工日期为2018年12月,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调试日期为2019年11月。《常熟金陵海虞热电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9月9日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苏环辐评[2019]48号)。
二.项目变动情况
对照《关于印发<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辐射[2016]84号),本项目不存在变动情况,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常熟金陵海虞110kV变电站工程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护措施,经核查:
1、电磁环境
本项目110kV变电站周围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均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工频电场4000V/m和工频磁场100μT的限值要求。
2、噪声
变电站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排放标准。
3、事故油坑
变电站主变下方设置油坑,变电站西北侧设有1座事故油池,事故油坑与事故油池连通。事故时排出的变压器油经事故油池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
目前,企业已委托常熟市福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置废变压器油及含油废水。
4、固体废物
变电站采用无人值守无人值班方式,检修期间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定期清理,不外排。
5、废水
检修期间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利用常熟金陵海虞热电有限公司内主体工程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6、生态环境
变电站周围已进行绿化和植被恢复,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环境管理
企业设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本项目变电站的环境保护相关管理工作。企业为变电站的安全运行和日常管理建立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
四.验收结论
常熟金陵海虞110kV变电站工程履行了环保手续,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要求,环保机构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齐全,工程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验收调查报告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征求公众意见相关事项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情况于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8月3日在验收监测单位网站上公示,有效期为二十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有效期内将意见、建议反馈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
建设单位:常熟金陵海虞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常熟市海虞镇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海平路31号
联系电话:18915628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