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精神,现将《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验收内容
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三澳核电站基地,并在BBM(辐射计量实验室)的辐照室内使用2枚Co-60(Ⅱ类和Ⅳ类各1枚)、1枚Am-241(Ⅲ类)、3枚Cs-137(2枚Ⅲ类和1枚Ⅳ类)密封源,对进行仪表进行校准刻度,BBM存放间内设置4个源柜,房间内共存放4枚V类Cs-137及25枚豁免密封源,并在表面污染刻度室内进行表面污染刻度。BBL(化学实验室)使用18个非密封源和37枚密封放射源,均为豁免源,分别在放化测量间、热准备室及流出物测量间对实验室设备进行校准或实验质控工作。BEE(环境实验室)使用12个非密封源和80枚密封源,均为豁免源,分别在总放测量室、液闪测量室和谱仪室对实验室设备进行校准或实验质控工作。BEN源库存放1枚Ⅲ类Pu-238/Be、4枚V类Cs-137、1枚Ⅳ类放射源Cs-137和2枚Np-237密封源,以及5枚豁免源和施工单位的28枚Ⅱ类探伤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次验收项目环评文件于2023年10月24日取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的批复(浙环辐〔2023〕23号),项目于2023年11月开工建设,并于2025年9月建成。2025年8月重新申领取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为浙环辐证[00009],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发证日期为2025年8月11日,有效期至2028年12月10日。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建设内容对照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所列项目均属于未变动、不涉及或非重大变动的情形,因此不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可以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措施,经现场监测和检查:
1、辐射工作场所屏蔽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周围辐射环境满足标准要求。
2、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年有效剂量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等中对人员剂量限值要求(职业人员20mSv/a,公众1mSv/a),同时满足本项目剂量约束值(职业人员5mSv/a,公众0.1mSv/a)的要求。
3、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项目采取的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项目安全可行。
4、20名辐射工作人员均已通过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项目已配置了环境剂量率监测仪、表面污染监测仪、个人剂量计和卫生出入口污染监测仪等设备。
5、苍南核电已成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并制定了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辐射工作人员建立了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四、验收结论
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满足辐射防护与安全的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后续要求
1、加强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和人员安全。
2、随着后期业务量增多,新增的辐射工作人员应通过生态环境部辐射安全培训平台报名并考核取得合格成绩单后方可上岗。
六、后续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情况于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30日在验收监测单位网站上公示,有效期为二十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有效期内将意见、建议反馈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
建设单位: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三澳核电站
联系电话: 18138803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