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精神,现将《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建22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建220kV输变电工程包括220kV总降变和线路工程,位于张家港保税区江苏省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区,其中220kV总降变位于南海路1号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界内西部。本次验收内容如下:
1)企业220kV总降变工程
新建220kV总降变1座,电压等级220/110/10kV。本期建设主变容量为2×120MVA,主变布置在户外,220kV及110kV配电装置室、10kV配电装置及SVG、二次设备等均布置在户内,220kV 和110kV配电装置均采用户内GIS间隔式布置,220kV进线2回,110kV出线4回。
2)柏木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
利用柏木220kV变电站预留场地扩建2回220kV户外敞开式出线间隔(为7#和9#间隔)至华昌总降变。220kV电气主接线采用维持母线接线方式,共安装2台断路器,主电气设备采用户外GIS设备,本期扩建电气设备均安装于前期预留位置。本期工程在变电站围栏内预留位置扩建,扩建2个220kV间隔内的设备支架及基础等,无新征用地。
3)华昌~柏木220kV线路工程
整个线路路径长度2.5km,包括电缆和架空线路两种布线方式。其中在220kV柏木变扩建间隔中布置2回220kV户外敞开式电缆出线,新建双回电缆线路0.3km,新建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2.2km。新建220kV线路共使用钢管杆13基,其中直线塔5基、转角塔7基,终端塔1基。
4)华昌总降变~现有1号变电站线路工程
该线路工程新建路径总长0.23km,包括电缆和架空线路两种方式,其中自220kV总降变出线新建双回110kV电缆约0.2km,新建单回架空路径0.03km,新建终端杆2基,分为2个单回架空线路进入 1 号 110kV变电站。
5)华昌总降变~1883柏昌线15#线路工程
该线路工程采用新建双回电缆铺设方式,路径全长0.3km。
6)1881柏福线(1882柏华线)2#~7#线路工程
该工程为本项目新建220kV进线工程引起的现有110kV线路1881柏福线(1882柏华线)迁改工程,采用双回电缆铺设方式路径长0.9km,以及恢复双回架线路径长0.12km。新建双回终端塔1基。
7)拆除工程:
拆除现有110kV柏福线(柏华线)3-6#双回架空导线长0.8km,拆除现状铁塔4基。
(2)建设过程及环境保护审批情况
本项目开工日期为2024年9月,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调试日期为2025年5月,《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建22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1月7日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苏环辐准字评[2024]43号)。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关于印发<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辐射[2016]84号),本项目在电压等级、建设地点、主变数量及布置形式、线路路径及长度、污染防治措施、周边敏感目标情况等方面均与环评阶段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电磁环境
本项目总降变周围和输电线路沿线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均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工频电场4000V/m和工频磁场100μT的限值要求。线路下方距地面1.5m 高度处的工频电场满足耕地等场所电场强度10kV/m 的控制限值要求。
2、声环境影响
企业厂界四周噪声和架空线路沿线噪声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
3、固体废物
经现场踏勘,施工期废土弃渣已妥善处置,施工迹地已清理并及时恢复了原有土地使用功能。企业承诺运行期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4、废水
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施工废水未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运营期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处理后排入张家港保税胜科水务有限公司,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5、大气
施工期间未收到扬尘污染投诉,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要求,项目施工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
经现场勘察,施工现场土地恢复情况良好,对开挖的土石方进行了及时回填,并及时对原有塔基周围场地及临时占地的场地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生态恢复情况良好。
7、环境风险
总降变为户外式布置,主变下方设有事故油坑,通过排油管道与站内事故油池相连,事故油池设计容积可以满足事故情况下变压器油的收集。事故工况下泄漏的事故油拟回收处理,事故油污水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针对变电站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8、环境管理
企业根据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境管理要求,制定了环境监测计划,并已开始实施。通过及时掌握工程电磁、噪声等环境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从管理上保证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四 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总降变周围、线路沿线及相关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表1中工频电场4000V/m、工频磁场100μT公众曝露限值要求。线路下方距地面1.5m 高度处的工频电场满足耕地等场所电场强度10kV/m 的控制限值要求。企业厂界四周噪声和架空线路沿线噪声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
五、验收结论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建220kV输变电工程在设计、施工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均已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中的要求,采取了有效地环境保护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周边电磁环境和声环境影响可以满足环评及批复文件的标准限值要求,其他环境要素也均符合环评及批复文件的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验收建议和后续要求
1.加强对输变电工程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各项环保指标稳定达标。
七、征求公众意见相关事项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情况于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31日在网站上公示,有效期为二十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有效期内将意见、建议反馈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
建设单位: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南海路1号
联系电话:13812844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