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精神,现将《张家港玖隆物流35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及配套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验收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兴业路2号(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玖隆物流园C201),建设和验收内容为:110kV户外型升压站1座,主变1台,容量为1×40MVA,110kV线路间隔1回至220kV悦来变电站,35kV出线间隔4回。配套线路为:220kV悦来变至玖隆光伏110kV升压站110kV线路1回,路径全长约1.734km,其中新建同塔双回线路本期单侧挂线长0.832km,利用现有110kV来锦线3#~6#四回架空线路下端东侧线路0.43km,单回电缆线路长0.472km。项目总投资19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2万元。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张家港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张家港玖隆物流35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及配套线路工程项目环评文件于2017年6月1日取得苏州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苏环辐评[2017]53号)。
二. 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变动情况如下:
1. 升压站设置应急洗手间和化粪池,供应急情况下值守使用;
2. 环境敏感目标数量由环评阶段的3处变为0处。
对照《关于印发<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辐射[2016]84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张家港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张家港玖隆物流35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及配套线路工程项目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护措施,经核查:
1、电磁环境
升压站和输电线路周围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均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工频电场4000V/m和工频磁场100μT的限值要求。
2、噪声
升压站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标准,220kV悦来变东侧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
3、事故油池
主变下方设置油坑,油坑连通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容积为15m3,满足变压器事故漏油的体积要求。
4、固体废物
升压站内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企业承诺一旦产生废旧铅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5、废水
升压站无人值守,正常情况下无废水产生,应急情况下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将委托环卫部门清理。
6、生态环境
升压站和线路周围生态恢复良好,未产生不良影响。
7、环境管理
本单位针对升压站运行和管理制定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环境管理预案,同时配备了环保管理人员负责本工程运行后的环保管理工作。
四. 验收结论
张家港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张家港玖隆物流35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及配套线路工程项目履行了环保手续,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要求,环保机构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齐全,工程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验收调查报告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 后续要求完成情况
1. 加强升压站及输电线路的日常维护,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2. 加强对各项环保措施的管理。
六. 征求公众意见相关事项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情况于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29日在验收监测单位网站上公示,有效期为二十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有效期内将意见、建议反馈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
建设单位:张家港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兴业路2号
联系电话:18652373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