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精神,现将《常州奕华科技有限公司新建3套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验收内容
常州奕华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常州市钟楼区新前路常华产业园内。本次验收内容为3套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2台DDLH2.0-50型工业电子加速器,最高能量2.0MeV;1台DDLH1.5-80型工业电子加速器,最高能量1.5MeV,)。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次验收项目环评文件于2021年8月16日取得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常环核审[2021]26号)。新建的3套工业电子加速器配套的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于2021年9月开工建设,并在2022年5月完成调试工作。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为苏环辐证[D0561],种类和范围为使用II类射线装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本次验收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与环评一致,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常州奕华科技有限公司新建3套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项目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措施,经现场监测和检查:
1.辐射工作场所屏蔽措施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周围辐射环境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2.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年有效剂量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和《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HJ979-2018)中对人员剂量的限值要求及本项目管理目标值要求。
3.本项目加速器机房内臭氧浓度满足《辐射加工用电子加速器工程通用规范》(GB/T25306-2010)中相关要求;
4.新建的3套工业电子加速器安装了工作状态指示灯、声光报警装置、红外报警装置、视频监控系统、拉线开关、巡检按钮(兼具急停按钮作用)、固定式剂量监测系统、通风联锁、烟雾报警联锁、加速器控制面板设钥匙开关等安全措施,验收监测时以上安全措施核实有效,现场电离辐射警示标志清楚。本项目辐射安全管理措施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5.公司14名辐射工作人员均已通过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并开展了个人剂量检测。公司已配置了1台辐射巡测仪和6台个人剂量报警仪。
6.公司已成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并制定了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辐射工作人员建立了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四.验收结论
常州奕华科技有限公司新建3套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满足辐射防护与安全的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征求公众意见相关事项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情况于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25日在验收监测单位网站上公示,有效期为二十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有效期内将意见、建议反馈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
建设单位:常州奕华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2188号
联系电话:1377563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