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精神,现将《常州长园特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建1套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验收内容
常州长园特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点位于常州市金坛区南二环东路1699号。本次验收内容为新建1套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次验收项目环评文件于2021年7月19日取得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常环核审[2021]36号),并于2022年5月24日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为苏环辐证[D0568],项目于2021年9月开工建设,并于2022年5月完成调试工作。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次验收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与环评一致,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常州长园特发科技有限公司新建1套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项目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措施,经现场监测和检查:
1.辐射工作场所屏蔽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周围辐射环境满足标准要求。
2.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年有效剂量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对人员剂量限值要求及本项目管理目标值要求。
3.本项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清楚,机房设置了有效的工作状态指示灯、声光报警装置、红外报警装置、视频监控系统、拉线开关、巡检按钮(兼具急停按钮作用)、固定式剂量监测系统、通风联锁、烟雾报警联锁、加速器控制面板设钥匙开关等安全措施;
4.公司已配备了1台辐射巡检仪,并配备了2台个人剂量报警仪;本项目3名辐射工作人员(其中一名人员为换班的工作人员,本项目设备在运行时两名工作人员在岗)均已通过辐射防护安全与防护知识培训考核,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
5.辐射工作人员均配备个人剂量计并建立健康档案,并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了个人剂量检测合同,并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6.公司已建立内部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成立了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小组并进行职责分工。
四.验收结论
常州长园特发科技有限公司新建1套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满足辐射防护与安全的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征求公众意见相关事项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情况于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1月15日在验收监测单位网站上公示,有效期为二十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有效期内将意见、建议反馈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
建设单位:常州长园特发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南二环东路1699号
联系电话:13915823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