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精神,现将《沛县嘉华医院搬迁1台DSA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验收内容
沛县嘉华新院区位于江苏省沛县大屯镇郝寨街,本次验收内容包括1台Allura Xper FD20型DSA(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250mA)。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次验收项目的环评文件,于2021年5月7日取得徐州市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徐环辐(表)[2021] 010号)。项目于2021年12月开始调试,2021年12月完成验收检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本次验收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沛县嘉华医院搬迁1台DSA项目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措施,经现场监测和检查:
1.辐射工作场所屏蔽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周围辐射环境满足标准要求。
2.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年有效剂量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对人员剂量限值要求及本项目剂量约束值要求。
3.本项目机房入口显著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防护门上安装工作状态指示灯,操作台设有急停按钮和对讲装置,机床上设有急停按钮;
4.医院已建立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机构,并制定了管理规章制度。现场辐射工作人员均已通过辐射防护与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医院已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和个人剂量档案。
5.医院为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并定期送有资质单位检测。同时,配置了1台辐射巡测仪和2台个人剂量报警仪。
四.验收结论
沛县嘉华医院搬迁1台DSA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满足辐射防护与安全的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征求公众意见相关事项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情况于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9月16日在验收监测单位网站上公示,有效期为二十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有效期内将意见、建议反馈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
建设单位:沛县嘉华医院
联系地址:江苏省沛县大屯镇郝寨街
联系电话:13605225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