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精神,现将《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扩建1座源库和硼浓度在线监测系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验收内容
本项目包括的建设内容均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田湾核电站厂区内。本次验收内容为:1)扩建1座源库:存放8台192Ir γ射线探伤机(承包商所有)、1台60Co γ射线探伤机(承包商所有)、78枚现有放射源(来自原有放射源库)和267枚新放射源,源库位于核电控制区EN厂房内;2)在5、6号机组的硼浓度在线监测系统上使用2枚III类中子放射源(239Pu-Be源,源强1.30×1011Bq),2枚中子放射源分别位于5、6号机组NA298、NA299房间内。本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次验收项目环评文件于2019年4月3日取得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的批复(苏环辐(表)审[2019]7号),并于2020年05月20日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2022年6月8日辐射安全许可证到期换证,证书编号为苏环辐证[00153]。项目于2019年4月开工建设,并于2021年5月完成调试工作。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
1)放射源库
项目性质、地点、生产工艺、放射源库屏蔽结构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存放放射源数量少于环评,放射源活度也低于环评。放射源存放的位置与环评存在一定差异,但由于现有放射源活度普遍低于环评,且采取了附加防护措施,经监测,能够保证人员可达区域辐射剂量率低于2.5μSv/h。
2)硼浓度在线监测系统
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均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动,使用的239Pu-Be III类中子源活度(1.295×1011Bq)略低于环评(1.30×1011Bq)。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扩建1座源库和硼浓度在线监测系统项目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措施,经现场监测和检查:
1.辐射工作场所屏蔽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周围辐射环境满足标准要求。
2.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年有效剂量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对人员剂量限值要求及本项目管理目标值要求。
3.放射源库及所在区域电离辐射警示标志清楚,辐射工作场所分区合理,设置了有效的双人双锁、剂量率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配备了适宜的常用工具和附加辐射防护设施等物资。硼浓度在线监测系统所在区域已根据核电厂的辐射分区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辐射安全管理措施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4.现场辐射工作人员均已通过辐射防护与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并开展了个人剂量检测。公司已配置了20台辐射巡测仪,并为每名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了个人剂量报警仪。
5.公司已成立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涵盖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设备检修维护、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台账管理等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为辐射工作人员建立了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四、验收结论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扩建1座源库和硼浓度在线监测系统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满足辐射防护与安全的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征求公众意见相关事项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情况于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9月19日在验收监测单位网站上公示,有效期为二十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有效期内将意见、建议反馈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
建设单位: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中路28号
联系电话:18961370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