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精神,现将《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特高压试验场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验收内容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前珠路5号。苏州电科院特高压试验场及配套设备位于企业北厂区,试验场地占地面积约50575.6m2。
本项目特高压试验场主要包括:
(1)交直流设备试验室(2#屏蔽大厅、220kV屏蔽厅);
(2)大功率试验站(3#电机楼、1#电机楼);
(3)变压器突发短路大容量试验广场。
本项目分为三个试验系统,各系统配套的高压设备如下:
(1)变压器试验系统:包括突发短路变压器4台、辅助开关1套;
(2)交直流设备试验系统:包括工频无局部放电试验变压器成套设备2套、无局部支撑变压器1套、污秽直流试验电源1套、工频无局放试验电源1套、冲击电压发生器成套试验设备3套、直流高压发生器1套、电容塔1套;
(3)大功率试验系统:包括油浸单相双绕组短路变压器15台、油浸试验变压器15台、合成回路主设备2套、直流充电装置4套。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特高压试验场及配套设备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2年5月8日取得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的批复(苏环审[2022]32号)。
本项目于2010年5月开工建设,2017年10月竣工并投入调试。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关于印发<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辐射[2016]84号),本工程环保设施调试阶段与环评阶段相比没有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项目落实了环境保护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各类环保设施处理能力和处理效果能够满足环保要求,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有效。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调试运行期间,本项目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电磁环境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特高压试验场周围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均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工频电场4000V/m和工频磁场100μT的限值要求。特高压试验场周围的地面合成强度E95和E80分别满足《直流输电工程合成电场限值及其监测方法》(GB39220-2020)中25kV/m和15kV/m的合成电场强度限值。
2、噪声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北厂区厂界四周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3、废水
本项目特高压试验在运行中不产生生产废水,试验人员的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后经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外排。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行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含油废水将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并按要求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本项目不设置备用电源,无废旧铅蓄电池产生。
试验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站内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5、环境风险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北厂区设有4座事故油池,能够容纳事故状态下的事故油污排放量。外泄的事故油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工程调试运行期间,未发生过变压器油外泄事故。
6、生态环境
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本项目评价范围不涉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
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位于吴中经济开发区沿湖岸大堤1公里陆域范围内,属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中太湖(吴中区)重要保护区。目前,企业所在区域为吴中经济开发区的工业区范围,不涉及与太湖湖体密切相关的沿岸湿地、林地、草地、山地等生态系统。
7、环境管理
建设单位设有专职环保人员来负责本工程运行后的环境管理工作,制定了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并已实施。
六.验收结论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特高压试验场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履行了环保手续,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要求,环保机构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齐全,工程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验收调查报告符合相关技术规范,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七.征求公众意见相关事项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情况于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29日在验收监测单位网站上公示,有效期为二十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有效期内将意见、建议反馈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
建设单位: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前珠路5号
联系电话:18921027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