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精神,现将《宜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建核医学科开展18F核素操作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验收内容
宜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位于宜兴市宜城街道红塔路188号,本次验收内容为新建核医学科开展18F核素操作项目(包含1台PET-CT(140kV/660mA)、使用18F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3.7E+6Bq))。本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次验收项目环评文件于2018年10月22日取得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的批复(锡行审投许[2018]245号)。项目于2018年11月开工建设,并于2019年3月完成调试工作。
二. 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本次验收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与环评一致。
三.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宜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建核医学科开展18F核素操作项目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措施,经现场监测和检查:
1. 辐射工作场所屏蔽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周围辐射环境满足标准要求。
2. 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年有效剂量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对人员剂量限值要求及本项目剂量约束值要求。
3. 辐射工作场所分区管理,核医学科人员分流管理。
4. 核医学科显著位置粘贴了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通风柜、操作台、PET/CT机房大防护门、病人通道出入口均设有剂量率实时监测系统;放射源储存在专用的储存罐中,源库钥匙由专人保管。
5. 本项目核素分装均在通风橱内进行,放射性废气通过通风柜排放,排风速率2.5m/s。PET/CT机房、注射室、分装室、给药后候诊室、留观室、废物库、衰变池房间等区域均设置通风口,室内空气经通风管道由风机抽吸至楼顶排出,排风口高于自身屋脊。放射性废水流入专用衰变池,衰变池容积为2.5m3,共设有2个,放射性废水十个半衰期后满足排放标准,排入医院现有污水处理系统。本项目产生的放射性固废收集进入铅桶后存入废物库,满足清洁解控条件后按医疗废物处理。
6. PET-CT机房病患进出口防护门上方设有工作状态指示灯,并设置门灯联锁,操作台设有对讲装置。
7. 现场辐射工作人员均已通过辐射防护与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并开展了个人剂量检测。
8. 医院已配置2台个人剂量报警仪、1台表面污染仪和1台辐射巡检仪。
9. 医院已成立辐射安全管理与应急小组,并制定了管理规章制度,为辐射工作人员建立了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四. 验收结论
宜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建核医学科开展18F核素操作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满足辐射防护与安全的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 征求公众意见相关事项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情况于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1月8日在验收监测单位网站上公示,有效期为二十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有效期内将意见、建议反馈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
建设单位:宜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联系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红塔路188号
联系电话:18626071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