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精神,现将《盱眙县人民医院新建1台医用直线加速器和1台DSA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验收内容
盱眙县人民医院共有新、老两个院区,老院区位于盱眙县淮河东路3号,新院区位于盱眙县经济开发区洪武大道28号。环评内容包括在两个院区新建医用直线加速器、SPECT、DSA、CT、DR等25台射线装置以及核医学科,本次实际建设及验收内容为新院区增加的1台瓦里安CLINACIX型医用直线加速器(电子线最大能量20MeV,X射线最大能量10MV)和1台飞利浦UNIQ FD20型DSA(管电压125kV,管电流1250mA),医用直线加速器位于4号楼(2号病房楼)地下一层东北侧(放疗科),DSA位于4号楼一层中部偏东(介入科)。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次验收项目环评文件于2016年1月20日取得江苏省环保厅的批复(苏环辐(表)审 [2016] 001 号)。项目于2018年建成,并于2018年3月调试完成。
二. 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本次验收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均与环评一致,环境保护措施中加速器机房防护门屏蔽建设优于环评,其余均与环评一致,DSA机房四侧墙体、防护门、观察窗和顶棚屏蔽建设均优于环评阶段,地坪屏蔽建设与环评一致。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盱眙县人民医院新建1台医用直线加速器和1台DSA项目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措施,经现场检查:
1. 直线加速器及DSA机房周围辐射环境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2. 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年有效剂量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对人员剂量限值要求及本项目剂量约束值要求。
3. 医用直线加速器机房安装了有效的工作状态指示灯、门机联锁装置和剂量联锁装置;操作台、机房内、迷道入口处等位置安装了有效的急停开关;机房内安装了有效的实时监控和对讲装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4. DSA机房设置了工作状态指示灯,设置了电离辐射警示标识;装置正面和操作台设有急停按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5. DSA配备了铅衣服、铅橡胶帽子、铅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6. 医院已建立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机构,并制定了管理规章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均已通过辐射防护与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并开展了个人剂量检测。医院已配置1台辐射巡测仪和4台个人剂量报警仪。
四. 验收结论
盱眙县人民医院新建1台医用直线加速器和1台DSA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满足辐射防护与安全的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 后续要求整改情况
(1) DSA机房完善了门灯连锁并增加红色警示线设置;
(2) 完善加速器机房管理制度,增加辐射工作人员先进后出的描述;
(3) 增加每天对加速器机房通风进行巡查的记录。
六. 征求公众意见相关事项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情况于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4月22日在验收监测单位网站上公示,有效期为二十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有效期内将意见、建议反馈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
建设单位:盱眙县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盱眙县经济开发区洪武大道28号
联系电话:13813309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