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精神,现将《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新增2台DSA及1台介入型C臂医用X射线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验收内容
本次验收内容为医院二期综合楼一楼放射科新增2台DSA(1台飞利浦UNIQ FD20型DSA,1台西门子Artis one型DSA),三楼2号手术室新增1台C臂机(西门子Cios Alpha型C臂机),建设地点为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华山路95号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院区内。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5万元。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的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于2018年3月开工建设,并于2018年5月建成。医院分别于2017年7月11日和2018年2月11日取得苏州市环保局的批复(苏环核评 [2017] E036 号、苏环核评 [2018] E006 号)。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本次验收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动。在项目地点上,新增1台C臂机的工作场所由环评中在二期综合楼三楼2号、3号手术室内使用变更为仅在2号手术室内使用,在环评范围内,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新增2台DSA及1台介入型C臂医用X射线装置项目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措施,经现场监测和检查:
1.辐射工作场所屏蔽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周围辐射环境满足标准要求。
2.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年有效剂量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对人员剂量限值要求及本项目剂量约束值要求。
3.安装了有效的门灯联锁装置、设置了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并安装有急停开关。辐射安全管理措施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4.该医院已建立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机构,并制定了管理规章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均已通过辐射防护与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并开展了个人剂量检测;已配置1台辐射巡测仪及6台个人剂量报警仪。
四、验收结论
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新增2台DSA及1台介入型C臂医用X射线装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满足辐射防护与安全的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后续要求
1.每年委托有资质单位对DSA机房及手术室周围进行辐射环境检测,并于次年1月31日前上报苏州市环保局;
2.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 征求公众意见相关事项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情况于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2月19日在验收监测单位网站上公示,有效期为二十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有效期内将意见、建议反馈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
建设单位: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华山路95
联系电话:15952426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