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精神,现将《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大亚湾核电基地综合性仓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验收内容
大亚湾核电基地综合性仓库包括战略物资共享仓库、综合备件库、集装箱存放区、工业废物存放区4个部分,总占地面积约13350.35m2,总建筑面积9999.86m2。综合性仓库主要用于存储发电机、汽轮机部件等战略备件、大型改造物资、润滑油、树脂、钢材电缆等备品备件。本项目总投资85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9万元。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5年6月25日完成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的项目备案(深大鹏发财备案[2015]0026号),2015年11月17日取得环境保护部的批复(环审[2015]243号),项目于2018年4月开工建设,于2019年12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性质、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动。对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的要求,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大亚湾核电基地综合性仓库项目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护措施,经核查: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间无工艺废气产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车辆尾气。根据工程分析,车辆来往频次低,尾气产生量较少,且为露天排放,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后不会改变当地环境空气质量。另外场内道路已硬化,车辆运行基本没有扬尘,经空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液
本项目主要功能为仓储,运营期间无工业废水产生和排放,主要废水为仓库保洁清洗废水,该废水产生量较少,通过污水管道进入厂区ED3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厂房四周边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是废旧设备及钢材,定期由深圳市天翔泽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运出厂区处置。危险固废主要为备件装卸运送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漏油和碎布,由装卸单位自行收集后外运处置。以及少量废机油桶,委托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回收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置措施均有效,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很小。
四.验收结论
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大亚湾核电基地综合性仓库项目履行了环保手续,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要求,工程各项污染防护措施到位且满足“三同时”要求,竣工环保验收调查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征求公众意见相关事项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情况于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3月10日在验收监测单位网站上公示,有效期为二十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有效期内将意见、建议反馈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
建设单位: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大亚湾核电基地
联系电话:0755-84470835/1890231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