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精神,现将苏州安路特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搬迁工业用X射线探伤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验收内容
苏州安路特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市相城区漕湖街道春兴路46号平谦产业园A栋。本次验收内容:搬迁后企业使用1台VJIS-AL-160型、2台VJT-PRA1600型工业用X射线探伤装置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次验收环评文件于2021年11月15日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苏环核评字 [2021]E028号)。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为苏环辐证[E1765],种类和范围为使用II类、III类射线装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本次验收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与环评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落实情况
苏州安路特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搬迁3台工业用X射线探伤装置项目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措施,经现场监测和检查:
1.辐射工作场所屏蔽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周围辐射环境满足标准要求。
2.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年有效剂量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对人员剂量限值要求及本项目剂量管理目标值要求。
3.X射线装置安装了有效的门机联锁装置和工作状态指示灯、设备周围显著位置设置了电离辐射警示标识、操作台上设有急停按钮和钥匙开关。本项目辐射安全管理措施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4.现场辐射工作人员均已通过辐射防护与安全知识考核,并开展了个人剂量检测。公司已配置了1台辐射巡测仪和6台个人剂量报警仪。
5.公司已成立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并制定了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辐射工作人员建立了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四、验收结论
苏州安路特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搬迁3台工业用X射线探伤装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满足辐射防护与安全的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后续要求
1.每年按要求提交年度评估报告;
2.新增辐射工作人员应通过辐射防护安全与防护知识考核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同时配备个人剂量计后才能上岗。
建设单位:苏州安路特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漕湖街道春兴路46号平谦产业园A栋
联系电话:13771959574